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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用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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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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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品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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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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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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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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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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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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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于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復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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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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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g 10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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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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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抗結核治療: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 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 20mg/kg,空腹頓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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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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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嬰兒、3個月以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 2.對診斷的干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干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干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癥 系肝細胞性和膽汁潴留的混合型,輕癥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并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并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復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于餐前l小時或餐后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 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桔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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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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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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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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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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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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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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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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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藥典>2010年版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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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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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102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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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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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制藥(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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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數:
2176
錄入時間:
20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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